拼多多打假,拼兜兜商标侵权,被判赔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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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拼多多诉拼兜兜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有了结果,法院认定被告“拼兜兜”运营公司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赔偿原告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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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隶属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用户可以通过拼多多发起朋友、家人、邻居等之间的拼团,以更低的价格拼团购买所需商品。

 

自上线以来,拼多多一直伴随着山寨货的诟病,不过不少网友们却是边骂边用、边用边骂。再加上下沉市场的不断发展,拼多多最终实现上市目标。

 

在平台运营的过程中,拼多多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个名为“拼兜兜”的购物平台,其平台名称、标识、购物页面等都与拼多多近似,让不少消费者误以为是拼多多平台,或与拼多多联系起来。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拼多多将拼兜兜告上法庭。

 

据悉,拼多多运营公司上海寻梦公司名下有700余件商标,最早于2015年8月26日申请了第35类“拼多多”商标,而后又陆续申请了多类别的商标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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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拼多多运营公司还将“拼朵朵”、“井多多”、“爱拼多多”等近似商标都进行了防御性注册。

 

而被告拼兜兜,其前身名为“沃沃拼”,在2017年11月开始更名为“拼兜兜优惠”,并大量使用以“拼”字为中心的标识。拼兜兜称,其公司未实际经营,2015年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空壳公司;实际上没有商家入驻,也没有收益,未给拼多多造成损失。

 

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对被控侵权标识的使用,客观上起到了指示服务来源的作用,构成商标性使用,并且其标识与“拼多多”标识近似,足以发生混淆。“拼兜兜”公司在短时间内将本已注册成功的“沃沃拼”名称更改为与有一定影响的服务名称“拼多多”近似的“拼兜兜优惠”,并且在“拼兜兜”网站中出现大量模仿,甚至直接抄袭“拼多多”网站的内容,攀附意图明显,足以误导公众,影响交易决策。

 

综上,被告拼兜兜运营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法院酌定按照法定赔偿方式确定赔偿金额,判决“拼兜兜”运营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报刊媒体上刊载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万元、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开支10万元,共计70万元。

 

拼多多胜诉的消息一经发出,网友纷纷感叹,“拼多多都开始打假了”。有了名气以后,就算是被吐槽山寨遍地的拼多多,也被拼兜兜给“占便宜”了。

 

山寨的能力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利用相似的商标出售类似产品,让消费者产生混淆的案例有很多。小编就见到过“粤利粤”饼干、“旺子”牛奶等山寨零食,傻傻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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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都遇到过哪些雷人又搞笑的山寨食品,一起分享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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