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据构卓企服了解,近日,潼关肉夹馍协会新增十余条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裁判结果均为准许原告潼关肉夹馍协会撤诉,相关案件涉及辽宁、上海等地。
此前,潼关肉夹馍协会等多个协会维权事件引发舆论关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回应地理标志维权问题称,即便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权利人亦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包含的地名。
由上可知,潼关肉夹馍协会商标维权陆续撤诉,那么,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方式有哪些?下面请看构卓企服的小编详细介绍。
1、注册保护:保护商标的最有效方法就是通过注册进行保护。按照我国的《商标法》,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受到《商标法》和有关法规的保护,而未注册商标是不能受到《商标法》保护的,因此,将品牌名称特别是那些已经成为名牌的品牌名称转换为具有法律意义的商标名称和标志,对于有效地保护品牌名称无疑是一条捷径。
2、异议保护:利用商标异议这一商标实质审查的基本程序来保护具有在先权益的商标。这个主要是利用程序,达到保护的目的,比较简捷。目前《商标法》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不服裁决结果,还可以向评审委提出复审,再不服,可以继续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评审保护:对在先注册商标构成威胁并被认为属有争议的或注册不当的注册商标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消,达到保护目的。这是在错过异议机会后的补救方法,按程序需要2~4年甚至更长时间,而且问题在于评审未裁定之前,被评审商标仍被认为是有效注册商标而受到保护。
4、驰名商标保护:通过认定驰名商标来达到特殊的全方位跨类保护。有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认定的主动认定或通过某一侵权案件请求司法认定的被动认定两种途径解决,在异议、复审、侵权或诉讼等个案中认定,驰名商标,作为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从目前来看,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改以往成批认定、集中管理的做法,转而采取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国际惯例。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潼关肉夹馍协会商标维权陆续撤诉,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方式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商标注册申请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构卓企服的顾问进行咨询,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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