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B站关联公司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多件“岁月如嗦”商标,包括第29类-食品、30类-方便食品、32类-啤酒饮料、35类-广告销售、38类-通讯服务、41类-教育娱乐、43类-餐饮住宿等类别。
众所周知,岁月如梭是一个汉语成语,用来比喻日子消逝的很快。
B站将“岁月如梭”更改为“岁月如嗦”,这种不规范使用成语进行商标注册的行为可行吗?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巧”用成语做商标招牌的店,比如“当”之无愧(当铺)、“衣衣”不舍(服装店)、百“衣”百顺(电熨斗店)、自讨“苦”吃(药店)、随心所“浴”(热水器)等等。
巧妙借用大家熟知的汉语成语,对于商家而言降低了宣传成本,而且更容易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
但是,篡改成语,替换同音字进行商标注册,能注册成功吗?
此前,一家网红烤猪蹄申请注册“功福咖小蹄大作”商标,因其店面标志中显著突出了“小蹄大作”四个字,法院认为很容易使社会公众将其标记与成语“小题大做”产生联系,因而以该商标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为由,驳回了商标注册请求。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商标含有不规范汉字或系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容易误导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认知的”,属于有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成语不规范使用是商标注册的“重灾区”,企业很偏爱替换成语中部分同音字或近音字作为商标申请,但这种不规范使用成语的标志将对我国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和认识起到消极作用,对我国教育文化事业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我国语言历史文化的传承及国家文化建设的发展,具有不良影响,作为商标注册往往行不通。
B站此次申请“岁月如嗦”商标,能否通过核准呢?一起等待商标局的审查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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