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内,大家对于商标使用许可有一个有趣的说法,叫“商标包租婆”。顾名思义,商标使用许可就是将商标权“租”给别人使用,可以完全“租”出去,也可以“租”出去一部分。因此,商标使用许可有三种基本形式,独占使用、独家使用和普通使用。
商标许可的三种类型:
(一)独占使用许可
指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许可人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
通俗来讲就是,把商标完全“租”给独一家使用,在此期间自己也不能继续使用该商标。
(二)独家使用许可
指在商标使用许可人存续期间,除商标许可人自己使用外,只授予一家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在存续期间,只授权给一方使用,但是自己也可以继续使用商标。
(三)普通使用许可
指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多家使用,同时商标权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形式较为普遍。
很多采用加盟连锁经营方式的企业,通常都包括商标许可,其许可形式采用普通使用即将商标提供给若干的加盟商使用,在快速扩大经营的同时迅速提升自身商标的价值。
商标许可的优势
商标许可是一种比较自由、快速的获得商标使用权的形式,双方可以自由协商,谈好条件就可以签订许可合同,然后向商标局备案即可。
商标许可只要谈妥条件,是一件双方受益的事情。
对于许可人而言,有助于获得流动资金、提高生产力,并且继续享有商标权。
对于被许可人而言,有助于快速的拿到商标使用权,打开市场,投入生产,直接获得该商标带来的品牌效应。
商标许可,让你在享有商标权的同时,可以充分发挥商标的最大价值,做知产界的“商标包租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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